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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多种形式开展《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》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20-4-6   点击数:125

近来,随着《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》(以下称《条例》)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,使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和执业活动依据更充分、权责更明晰、业务范围更明确、实施程序更完善,对建立科学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,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。为确保《条例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,聊城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全市司法鉴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,积极开展座谈学习、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的《条例》宣传活动,向群众全面普及司法鉴定条例内容,以点带面、整体推进,进一步提高了《条例》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。

    近日,聊城市司法局在临清市召开了《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》学习座谈会,聊城市司法局分管局长郝润霞、临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学庚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,指出了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要求和意见;临清市副市长秦荣菊和临清市公、检、法、司等各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。会议培训学习了《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》,针对《条例》中涉及的热点、难点、创新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、研讨,并着重解释了与县域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关的事项。公、检、法、司等单位分别结合工作实际,围绕司法鉴定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以后的工作配合进行了交流发言,指出了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,做出了明确的表态。

    此外,第一站《条例》现场宣传活动在临清市区新华路宣传点拉开了帷幕。聊城市司法局分管局长郝润霞、临清市人大副主任张学庚、临清市副市长秦荣菊和临清市司法局长李金祥走上街头,与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起向咨询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。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各类宣传展板8块,悬挂横幅一条,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和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材料3000多份,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,主要围绕《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》及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,向咨询群众认真讲解了如何申请司法鉴定、申请司法鉴定要提交哪些材料、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办等司法鉴定常识,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
    聊城市司法局将继续借助主题宣传日、法律宣传月等时机,陆续在其他县市区开展各类《条例》宣传活动,向广大群众宣讲《条例》,帮助群众认识《条例》、了解《条例》,提高群众对《条例》的关注度,营造出学习《条例》、宣传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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